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新集铁矿采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编码:2308-340000-04-01-755403)收悉。项目位于六安市霍邱县马店镇你公司现有工业场地内。2009年7月,原环境保护部批复重新集铁矿450万吨/年采选工程环评文件(环审〔2009〕332号),项目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嗣后充填采矿法,年开采铁矿石450万吨,产品为铁精矿。你公司现拟实施重新集铁矿采选改扩建工程,不新增占地,矿区面积、开采方式、采选矿种不变,开采标高由现有-140米至-500米调整为-200至-680米之间,建成后年采选规模由450万吨提升至57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采矿工程基础上改造1号、2号主井,新建主斜坡道、盲进风井、盲回风井等,在现有选矿工程基础上新增微粉筛分、高压辊磨、强磁系统、浮选系统等,其他利用现有设施。结合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落实《报告书》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结合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国内铁矿项目建设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2〕255号)、《安徽省加快推进铁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皖经信原材料函〔2022〕73号)要求,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履行“以新带老”治理要求,严格按《报告书》提出的整改时限,完成现有项目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二)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严格控制粉尘、扬尘环境影响,减少污染物排放。采矿采用湿式作业、洒水抑尘、局部通风、系统通风等降尘措施。选矿过程中在投料、中细碎、筛分、辊磨等产尘环节均设置高效布袋除尘器。厂内物料采用密闭廊道输送,廊道两侧、转载点、卸载点处均设置喷雾降尘装置。2025年底,大宗物料运输使用新能源车辆的比例应达到80%以上;优先选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立门禁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运输车辆电子台账需保存至少一年。选矿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7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四)项目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井下涌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采、选矿生产,生产废水收集后送至万吨水池沉淀后回用于选矿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送至万吨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
(五)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过滤车间、主厂房浮选装置等区域应满足重点防渗。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限制运输车车速,确保各工业场地厂界和敏感点噪声达标。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七)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采矿废石不出井,用于井下采空区充填,尾砂应优先充填井下。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你公司应建设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尾砂等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设施,并预留综合利用不畅时贮存空间,建立尾砂、废石等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及尾砂充填井下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确保固体废物堆放、贮存、转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你公司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废石、尾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未依法履责将承担连带责任。
(八)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监测计划,定期监测破碎车间等处的环境伽马辐射剂量率,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并根据有关规定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公众关注的问题并消除影响。
三、你公司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时变更排污登记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适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项目所在地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