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评和我厅组织的现场评审等环节,2025年第一批20家工贸生产企业(生产单元)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定级评审,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安全生产执法局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署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4825137,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40号西副楼3楼314室。
附件: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冶金等工贸行业通过安全生产
二级标准化定级评审企业(生产单元)名单(第一批)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