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序号三:“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控制不到位涉及市经济信息委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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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市经济信息委 |
公示日期 |
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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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控制不到位”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市经济信息委要通过出台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行业产能核实工作指南;督促指导区县严格落实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产能置换政策要求和做好常态化监管排查,防止出现企业违规新增产能问题等2项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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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市经济信息委对标对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对照《“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等规定,制定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国家及我市“十四五”清洁生产工作方案部分领域产能置换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焦化行业产能置换政策要求,督促区县严格落实焦化行业产能置换政策。 二是出台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行业产能核实工作指南,明确行业产能核算方式和工作流程,为区县开展产能核实提供依据。 三是督促指导区县严格落实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产能置换政策要求和做好常态化监管排查,防止出现企业违规新增产能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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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市经济信息委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了验收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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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63898548 电子邮箱:cqsclgy@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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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