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研判结果,开封市大气扩散条件进一步转差,可能出现一轮长时间重度及以上污染过程,12月18日至21日,整体扩散条件更加不利,会出现长时间近地面高湿静稳天气,甚至出现严重污染。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削减污染峰值,积极应对持续重度污染过程,按照《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汴政办【2023】33号)要求,开封市于2025年12月18日15时,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升级为红色预警(Ⅰ级响应),解除预警时间另行通知。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县区、有关单位要按照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要求,督促全市工业源、移动源、社会面源等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管控措施执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