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受静稳天气和冷空气南下传输影响,马鞍山市预计将出现一轮中度-重度污染过程,根据省统一部署要求,经研究,马鞍山市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2026年1月23日2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要求如下:
一、建议性措施
1.倡导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2.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止户外活动;
3.提高道路机扫率,尽量减少人工清扫;
4.根据重污染情况和能见度,视情封闭高速公路道口;
5.视情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强制性减排措施
1.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管理的污染源应落实Ⅱ级响应减排措施;
2.停止城区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
3.加强城市建成区裸露地块、工业及码头物料堆场等扬尘面源管控;
4.城市建成区内禁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5.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6.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
7.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8.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建筑外墙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
9.停止渣土运输作业;
10.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11.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上述措施落实到位。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