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发行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41%股权、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 49%股权、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100%股权、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100%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于 A 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2026年2月5日形成审核意见,审核通过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完成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命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