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进入正式实施期。与此前过渡期主要侧重自愿申报和数据积累不同,自2026年起,钢铁等高碳排放产品的隐含排放量(embedded emissions)将按照欧盟统一规则进行强制申报,并作为后续碳成本核算与清算的制度基础。由此,碳不再只是环境合规或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披露中的一项指标,而是开始系统性地融入出口报价、合同谈判和市场准入条件之中。
不同于常规关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对应的碳成本并不在货物入境时即时征收。按照欧盟制度安排,2026年其进口的碳边境调节机制覆盖商品,将在随后年度完成核算、核查与清算:其隐含排放强度需在2027年1月—9月份期间完成核算及第三方核查,并在2027年9月份前,通过购买证书的方式履行缴纳义务。由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证书价格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的配额拍卖价格为基准,相关价格要到2027年初才能最终确定,因此,2026年更准确地说是一个“先申报、后计价并清算”的制度节点,而非即时付费的起点。
CBAM到底如何“算账”?
从计算逻辑上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基本思路并不复杂,即进口产品需为其隐含排放中未被欧盟免费配额覆盖且未在原产国缴纳碳价的部分,按欧盟碳价水平承担相应成本。在概念层面,这一机制可以用以下公式加以说明: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税费(碳成本)=(总隐含排放量-可抵扣的免费配额排放)×证书价格-第三国已缴碳价。
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结果并非简单“代入即得”。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免费配额的逐步退出、跨部门修正系数的调整、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证书价格的波动,以及缺省值、标杆值和实际值等核算参数的选择,都会影响最终的碳成本水平。不同核算路径和申报策略之间,可能产生显著差异。也正因如此,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并非一项“算完即付”的静态税费,而在一定程度上引入了成本管理与策略选择空间。是否提前建立符合欧盟要求的核算体系、如何在不同核算方法之间做出选择,以及何时购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证书,都会影响企业最终承担的碳成本。对出口企业而言,提前做好测算和准备,已不再仅仅是合规问题,还是直接关系竞争力的现实考量。
从更长的时间轴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并非一个可以“慢慢适应”的制度安排。其真正约束力,来自与其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深度绑定。按照既定安排,欧盟工业部门的免费配额自2026年起逐步削减,并将在2034年完全取消。需要警惕的是,这一过程并非线性推进:在前半段,企业仍有一定缓冲空间;但进入2030年后,碳成本将迅速从“边际变量”转变为“结构性负担”。届时,进口产品需要对齐的将不再是部分排放,而是越来越接近全额碳价。
换言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真正的压力高峰,并不在制度启动之时,而在其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全面对接、免费配额加速退出之后。随着2030年前后成本曲线明显变陡,隐含排放量之间的差异将被更大力度地转化为成本差异,留给企业调整技术路径和资本布局的时间窗口,也在同步收缩。
长流程炼钢面临转型时间与制度节奏“错配”的风险
在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叠加收紧的制度组合下,长流程钢铁冶炼路径面临的核心风险,并不只在于排放强度较高,还在于转型所需时间与制度推进节奏之间的“错配”。高炉—转炉体系的深度降碳,意味着能源结构重塑、工艺路径重构以及大规模资本投入,其决策、建设与稳定运行周期往往以10年计,而制度所给出的缓冲期明显更短。
如果将这一问题放入欧盟钢铁进口结构中观察,其约束效应将更加具体。根据欧洲钢铁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2024年欧盟共进口2700多万吨成品钢材,其中板材占比接近80%,长材占比相对有限。换言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实际作用的跨境钢铁贸易,主要集中在连续化生产、技术门槛较高的板材领域,而这恰恰也是全球长流程钢铁工艺最为集中的产品类型。
从来源国看,欧盟钢铁进口高度集中于少数传统钢铁生产国。近年来,韩国、印度、土耳其、日本等长期位居欧盟主要钢铁进口来源国前列。其中,日韩以板材出口为主,生产体系仍以高炉—转炉为核心;印度和土耳其虽在部分产品生产中引入电炉工艺,但整体仍高度依赖长流程工艺。这意味着,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并非主要冲击边缘供应者,而是直接作用于以长流程为主、深度嵌入欧盟制造业供应链的核心出口国。
正是在这一贸易结构下,长流程钢铁企业面临的约束不再只是“排放更高”,还被制度节奏提前放大的时间约束。从技术层面看,长流程并非缺乏减排选项。提高废钢比、提升能效水平、采用高炉喷氢以及碳捕集、利用与存储(CCUS)技术,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排放强度,但这些路径大多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难以在短期内实现与高炉体系“等规模、等稳定性”的深度降碳。真正能够显著压低隐含排放量的路径,如氢基直接还原铁(DRI)或系统性向电炉体系转型,则高度依赖绿电、绿氢及配套基础设施,其前置条件本身就需要时间积累。
日韩钢企是面临“错配”风险的典型
日本和韩国钢企,正是这一时间面临“错配”风险的典型。作为全球技术能力强、管理体系成熟的钢铁企业,日本制铁和浦项制铁已在既有高炉体系内系统推进多条减排技术路径,并进入实质性试验和示范阶段。
以日本制铁为例,其低碳技术部署呈现出明显的“多路径并行”特征:一方面,其通过建设大型电炉探索高等级钢材生产,并在多个厂区启动高炉向电炉转型的可行性研究;另一方面,其在高炉体系内持续推进以氢为核心的减排技术。其主导的“COURSE50”项目已在实际运行高炉中验证超过30%的减排效果,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更高减排目标。同时,日本制铁也已启动氢基直接还原铁与电熔炉一体化工艺研发,为长期替代高炉降碳路径积累技术条件。
浦项制铁的路径选择在逻辑上日本制铁高度相似,但更强调“过渡性技术”的系统组合。其通过提高废钢利用率、发展低铁水比(HMR)转炉操作技术、引入大型电炉以及部署CCUS项目,尽可能压低既有体系碳排放水平;在中长期,其则将氢还原炼铁(HyREX)作为核心替代路径,计划在2030年前后完成示范并推动商业化。与传统竖炉路线不同,HyREX基于流化床工艺,可直接使用铁矿粉,这在资源安全和成本结构上具有潜在优势。
从技术储备和路线完整性上看,日韩钢企的转型部署问题在于时间。无论是高炉喷氢、CCUS,还是氢基直接还原铁,这些路径目前仍主要处于示范或初期应用阶段,其大规模替代效应将更多集中在2035年—2040年之后。而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所构建的制度约束,却将在2030年前后显著收紧,并于2034年随着工业免费配额完全退出进入高压区间。
在本土市场规模有限、电力成本较高、绿氢资源受限的结构条件下,日韩钢企难以快速完成路径切换。渐进式部署在短期内是理性的,但在制度节奏加快时,可能转化为被动承压。
因此,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真正放大的,并不只是不同工艺路径之间的排放差异,而是“提前完成结构性切换者”与“仍停留在过渡性减排阶段者”之间的时间差。日韩钢企所面临的挑战,并非只有方向选择,还在于其既有转型节奏调整,即是否能够在制度全面收紧之前完成关键跨越。

